第二章
更新时间:2010-02-27| 阅读权限:游客 | 会员币:0枫币|章节字数:3082 |繁简切换:
第二章(1)
    也许真的是因为年纪大了,得之每天起床时都是脸部浮肿,眼眶青黑,总是恨不得把头整个埋入凉水里,才可以彻底清醒,有时真想带一只冰袋出门。
    涂涂抹抹大变身之后,她又是一位衣衫端丽的OL,好像重新做了一次人。门铃在这时响了起来,迟疑着去开门,是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,一个硕大的文件袋交到得之手里,打开来看,居然是出生证明、医院病历、入学证书等手续文件,文件上的名字是宋言臻——她的闺蜜宋歆沂的儿子!
    正想打电话问清事情原委,却看见了一封信,上面是宋歆沂那一手肉乎乎的小字:
    亲爱的得之:
    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,我已经在去美国的飞机上了。原谅我的不辞而别,因为一些不得已的原因,请你将小臻送往他生父卫家同处,将这些文件一并交给他。我会在可能的时候跟你们联络。
    小臻参加学校活动下午回来,他会去找你,放心,这孩子聪明着呢!
    PS:至于为什么选中你,因为你是当年的知情人,你去跟那混蛋交接最合适,谢谢你,得之!
    你不知所措的朋友歆沂上
    这是什么?这种事情怎么会落到她叶得之的身上?她再次跟卫家牵扯上居然是因为给卫家同送儿子!宋歆沂还真有想象力,她为什么要走?为什么要把小臻送回去?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?
    还来不及想清楚对策,公司的电话已追到身边,Peter又是大吼:“叶得之!你怎么回事?快来会场!我们全在等你一个人!”
    得之悻悻,怎么这么倒霉。
    今天确实不是叶得之的幸运日。会场布置程序严重滞后,双方在一些细节上面出现了严重分歧。恒信拍卖的现场负责人急得跳脚,就差没有把策划书砸到得之脸上来。然后又和她在开幕流程上发生矛盾,口气坏得就差让得之的团队滚蛋。她气得咬牙,只恨不能发作,只好双手叉腰冲着手底下那票人狂吼。
    殷其雷第一次看见得之就是那副小茶壶的样子。
    得之没想到恒信拍卖的负责人如此年轻,穿黑色西服无比妥当,一双眼睛让得之觉得很是眼熟,带着一丝邪魅的气质,伸出手对得之微微点头,“叶小姐,你好,我是殷其雷。”
    声音低沉悦耳,像是大提琴的音色,见得之愣在那里,不自觉地露出笑容。他笑的样子更是让得之觉得熟悉,嘴角微翘,眼睛不自觉地微微眯起来。
    得之伸手相握,突然灵光一闪,不禁脱口而出:“我想起来了。”
    听到得之说“我想起来了”,殷其雷眼中露出一抹玩味,“我见过叶小姐?”他的眼睛真是好看,深邃得好像夜空一样,在说话时一丝精光闪过眼角。
    得之立刻觉得自己说话造次:“没有,只是突然想起了这个开幕流程的一个细节。”
    她又不是不想混下去了,她怎么能告诉大客户:“我想起来你长得像谁了,你长得像《千与千寻》里面那个小白嘛!”这种掉脑袋的话,还是烂在肚子里面比较妥当。
    殷其雷于是笑,“叶小姐真是专心投入,尽心尽力。”
    得之一阵心虚,只得赔笑,“哪里,殷先生过奖。”
    殷其雷似笑非笑地望了得之一眼,转身巡视到别处。得之望着他身后的那一票人马,如众星捧月一般浩浩荡荡,不禁长出一口气,这男人的存在感实在太强,好似一颗钻石,亮眼得紧。
    不过说这人像钻石一般倒也应时应景,这个展览便是以古董首饰为主题,光投保额便是一个天文数字。身为恒信拍卖的负责人,殷其雷经手的奇珍异宝不计其数,钻石更是如恒河沙粒一般,恐怕在他眼里从来都没有无价之宝,任何东西都是待价而沽。

    第二章(2)
    一口气忙到下午时分,连午饭都没时间吃,整个人好像一张纸,得之觉得脸上浮油出尽,还未下班脸上早已惨不忍睹。好在各项事宜终于妥当,只等明日展览开始。
    得之这时才想起来下午小臻会来报到,不禁头疼,这个宋歆沂这么多年来除了找麻烦其他什么都不会。这么多年,真的是这么多年,连小臻都已经六岁了,新的生命催着自己往另一条路上狂奔,有时想来心酸,像是让岁月一拳打在鼻梁上,不由得落泪。
    终于按时下班,小臻的电话也按时到来,“小叶子,你下班了没?没有的话我可以等,我在你公司附近的KFC,下班来找我。”
    这小子也不知道像谁,从来都是没大没小。得之叹了口气,看到这样早熟的小孩,不知是该高兴还是要心酸,“在那儿等着我,我这就去。”
    好在离公司不远。出了门被凉风一吹,得之顿时有些发抖,将大衣上的围巾裹得紧了些,想着明天是不是要戴一顶帽子。这还是那年留下来的毛病,受不得一点冻,否则,第二天完全爬不起来。
    还没走到路边就见地库里面驶出一辆车,得之啧啧惊叹,这款车国内还真不常见,一看就知道是定制,气势非凡。她一向喜欢研究人家的车,这时不由得多看两眼。
    谁知这车却在她身旁停下来,后座的车窗摇下,是一张含笑的脸,“叶小姐,我送你。”他嘴角微微上翘,“这个时候怕是很不好叫到车子。”
    见是殷其雷,得之从心底冒出一丝莫名的情绪,有点不明所以的烦躁,但嘴上还是温和有礼,“不用麻烦殷先生,就在前边,步行五分钟还可以呼吸新鲜空气。”
    那殷其雷见她委婉地拒绝也只好笑笑,“也好,那么再见。”
    得之目送那名车绝尘而去,嘴上嘀咕,这车真不太符合他的样子。
    赶到肯德基的时候,宋言臻面前只摆着一杯橙汁,坐在椅子上看着自己的卡通手表,见到得之连站起来都不肯,“小叶子,你还真慢,我都快要饿死了。”
    得之气闷,“你可以点餐啊,别跟我说你没带钱。”
    小臻摊手,“小叶子,拜托,你还是成年人呢,不知道这些都是垃圾食品,不适合我这样还在成长发育中的小孩子吃吗?”
    他在加拿大出生,跟着宋歆沂四处跑,说起中文来一本正经,有趣得紧。
    得之耸肩,“那好吧,你要吃什么?”
    结果是去吃烤鸡翅,辣得她连眼泪都掉了下来,连喝几口饮料都没压下去,小臻于是嗤笑,“小叶子,真不中用。”
    “我也没看出这东西哪里有营养,怎么有利于你身体发育、健康成长了?”
    “我喜欢的东西,其他功能就可以忽略。”
    得之骇笑,人小鬼大,肯定不是宋歆沂的遗传。
    牵着小臻的手走在街上,有一种奇妙的感觉,如果当时……这样的假设让她不敢想下去,明明已经失去,明明得不到,这些年来,她忍着不碰那些伤疤,可是她自己知道,那些溃烂一直在她心底最深处,随时都可以要了她的命。
    小臻的行李也是由快递公司打包送来的,两个人在得之的公寓里面收拾,小臻突然正色,“你什么时候带我去见卫家同先生?我不想打扰你太久。”
    得之一怔,显然没有料到。
    “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?”
    “去年,一个人总要知道自己来自何处,虽然没办法选择父母。”
    小大人神色黯然。
    “你母亲很爱你。”
    “我知道,当年为了留下我,她吃了很多苦,外公同她断绝了关系。”小臻把玩具归到一处,“幸亏她有高尚的职业,稳定的收入,不然孤儿寡母要吃尽苦头了。”
    “你知道她为什么去美国?”
    “不知道,大人的事,我怎么知道,只知道她让你带我找父亲。”
    得之眼睛酸涩,不知是不是睡眠不足,一些旧事不住往上翻涌,历历在目。
    看小臻伤感,得之立刻转换话题,“你在学校也这么牙尖嘴利?”
    “不,我不跟女孩子计较。”
    “为什么?”
    “我总是说实话,女人最不喜欢实话。”
    得之捶床大笑,小臻却一本正经,“大概因为名字起得不好,言臻,言真,说实话是我的习惯。”见得之笑得捂着肚子,又加一句,“你的名字就很好,什么都有,还看不出男女。”
    她想起卫家齐第一次知道自己名字时不禁低声沉吟:“得之,我幸。不得,我命。可是这个意思?得之你深受父母喜爱。”
    她当时还嘲笑卫家齐:“一个ABC也知道徐志摩?”
    后来才知道卫家齐有着那样显赫的家世,他的祖父、曾祖父是那样传奇的人物。卫氏一门迁居海外半个多世纪,子孙却有着极深的传统文化根底。卫家齐的小楷写得极其漂亮,鹅黄色的小笺上的几个字——得之,我幸。
    那些快乐,那些美好,虽然短暂,却足够让她午夜梦回时笑着醒来,她也想放下重来,可是她知道,命运到现在都没有放手之意,要从心底彻底拔除一个人,很痛,很难。
    小臻见她发呆,伸手拉她衣袖,“小叶子,回神了,还是抓紧时间联络卫家同先生,不然我在这里打扰你一辈子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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